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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和方老師相約寫日知錄
那時部落格方興未艾
我們也學人家來開個部落格

用筆寫的感覺是不同的
可以感覺筆尖在紙上的滑動
會帶出較多的情緒

電腦總是修修改改
後來的結論   常常已經轉化下筆時的情緒

後來一次災難
將僅有的兩隻鋼筆都弄丟了
試過用其他的筆   但味道差了些
半年多    便只有在部落格寫寫塗鴉

有很多人在留言版  不回應你    只留下自己的足跡
對保守的我   這種行為很不禮貌     彷彿只來你家門前的電線竿
撒泡尿就走人

有一陣子不知該如何下筆
因為一天爆增許多"觀光客"
而你不知他們是誰    突然有被偷虧的感覺
(我有暴露狂?)   後來問自己一個問題
總算可以繼續    "當初為何而寫?"

寫一年自己的學習
因為要寫 對書 對生活多一份注意
因為不想用太多時間     所以練就十五分就完成
最愛上面的塗鴉版   找回四歲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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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son//怡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